二十三年春天,楚王黃歇革制。
兵制以貴族主體變?yōu)楣蛡蛑?,?quán)納于上,而財取于下。
稅制因此做出調(diào)整。
黃歇效仿秦王政的做法,給了國中貴族們一些取地權(quán)力。
國中開始出現(xiàn)大規(guī)模土地兼并。
其主體,是以大貴族兼并小貴族。
庶人因失土地而不需要承擔相應稅務,而其人身歸屬于土地主,因此生活反而好了一些。
黃歇本人趁機拉起了五千人的部隊。
因著這些人是以家庭為單位,以土地租種為媒介而依附于他的,因此忠心不必質(zhì)疑;只是戰(zhàn)斗力堪憂。
國中的貴族造反,黃歇手中的軍隊都無法迅速將其撲滅。
夏五月,楚國借兵。
夏五月,魏國趁亂占楚城五座。
夏七月,齊國出兵占楚城七座。
八月中,秦國租借兵員三千赴楚。
九月,魏國向秦國購置武器。
秦國將淘換下來的兵器高價出售,并且向魏國購置了大量的???、良種、礦石、木材以及小部分馬匹。
甲、盾、鞋、馬鞍、蹄鐵等類,秦國不允許出售。
部分地區(qū)為了盈利,也仿照國內(nèi)新式甲胄的外形仿制了一批品質(zhì)極其低劣的甲、盾出售,但也是一錘子買賣。
售賣之后不久,這些做主的人就被檢舉卸職。
他們似乎并不清楚,成天務農(nóng)的老農(nóng)民和下放回來的兵士也是有私心的。
國家明令禁止售賣的東西,這些人要制假售假,要過手的人太多。
小縣城里,干活的工人是跟你一個沒有根基的外地人親近呢,還是跟他們本地土生土長,能為他們減免稅務、為他們帶來直接利益,并且彼此有交情的人親近呢?
經(jīng)濟上的分贓是抵不過更多的利益的。
老農(nóng)民、苦哈哈的工人、以及那些在縣中、村中做事的退役兵員,在這些官吏動心取利的時候,不僅盯上了他們手里的利益,還盯上了他們屁股底下的位子。
——畢竟,秦法現(xiàn)在是支持他們自行罷免掉縣官和自行推舉干部的。
而位子具體應該歸誰,那也要拿下來之后,才能具體商度。
兩批人的斗爭,以底下的人大勝而告終。
當秦王看完這一批里面最后一個縣城的檢舉信,時間已經(jīng)是二十四年初夏。
二十四年夏,墨者詢死。
年七十九歲,高壽,以積功入天下陵。
咸陽恤孤院院長墨者安順理成章成為墨家鉅子。
二十四年夏六月,魏人佯攻楚國,暗取齊城。
掠地三百里,齊偃兩國聯(lián)合聲討魏國。
小范圍內(nèi),三個國家出現(xiàn)了一些摩擦。
魏、楚邊境當中,一些農(nóng)民因為動亂而跑到秦國來。
秦人很快將其接納。
二十五年,秦人革新稅制,重新擬定了一版稅法。
其中變動最大的部分是,新生人口數(shù)與納稅比例相關(guān)聯(lián)。
與此同時,戶籍政策做出調(diào)整,國家對人口的戶籍歸屬掌控更加嚴格。
嚴格所帶來的問題很多,但好處同樣多。
農(nóng)民一般情況下不會出現(xiàn)太大的戶籍變動。
而有機會變動戶籍的,一般是剛剛成年的丈夫,以及一部分婦人。
這些人平日里為大家族做工,因受到戶籍政策的限制,他們的日常花銷原本應該算在戶籍所在的農(nóng)會中,但實際操作之中,往往是掛在雇主的家里。
這部分交接,是比較麻煩的。
但因為所屬農(nóng)會為確保自身利益而為雇工做出了相關(guān)的努力,因此雇主并不敢拖欠或者克扣雇工。